我喜欢作文1
郑佳乐,我知道你是一个热爱劳动的同学,但你有件事使我十分生气,希望你能改正。
那是一天中午,你和岳明、王涛和李光辉打牌,我在一旁看。其中,有副牌,岳明出牌,他出的你没有接牌,但你硬说有,而且还出了一些乱七八糟的牌,岳明看不惯了,就说你赖皮,你不但不承认,竞冲上去凑了岳明一顿,打得逼他说你胜了为止。这时,他给你打得鼻清眼肿,打牌的人都散了伙。
在一旁目睹这一切的我却十分生气,因为你是我们班上的老大哥,我不敢惹你,我只能敢怒不敢言。今天,我要批评你,你这样撒赖,明明没有硬要说有,还逼人家说你胜了。最后,打牌的都散了伙,你和岳明又没有好心情,好好的一副牌被你毁了,还伤了和气,难道你觉得开心吗?
现在你是班上的老大哥,别人惹不起你,才和你玩,如果你是一个弱小无能的人,别人早就远离了你,到了那时,你会很孤单。打架到了最后会变成伤人性命,报纸上曾多次登过为了一点小事打架而杀了人的事。你想变成伤人犯吗?如果不想,就听我的劝告,改掉你那以强欺弱的坏毛病吧!到你坐牢甚至死刑时,你后悔就来不及了,同学之间闹矛盾,只要退一步就完,进一步万丈深渊,退一步海阔天空。
郑佳乐,我相信只要你改了这个毛病,同学们都会成为你的好朋友,你会成为我们心中的劳动榜样,我们会像你学习。郑佳乐,快快行动吧!
我喜欢作文2
一年四季,都各具有特色,迥然不同:春天生机勃勃;夏日百花争艳;秋天硕果累累;冬日白雪皑皑。春天虽说是万物复苏,但呼市的春天却是沙尘满天,所以,我不喜欢;夏天百花齐放,呼市虽然在中国北部,但是最热的时候仍然是流金铄石,所以,我不喜欢;秋天是丰收的季节,但总是时不时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,所以,我不喜欢;不用多言,我喜欢冬天。
初冬时节,寒气袭来,逼着人们加衣服,偶尔也会下点儿小雪。不几天,天气更冷了。风更加冷酷了,它肆无忌惮地横行在大街小巷,还唤来了雪。隆冬时节,雪花在空中轻飞曼舞,狂风怒号着为它伴奏。大地上银装素裹,转眼间就像进了另外一个世界:屋顶上卧着点儿雪。枯干的树枝上趴着点儿雪,它们点缀着树干。白色主宰了世界,狂风肆虐着它能看到的一切,秋日幸存下来的几片残叶,无助地抓着树干,顽强地抵抗着。然而,这又有什么用呢?不久,它们被狂风带走了。街头的广告也在劫难逃,它在狂风中痛苦地呻吟。
在冬天,最快乐的是人们。
孩子们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,在户外玩耍,呼吸者洁白的空气,他们堆雪人,打雪仗,是多么开心呀!天空还时不时掠过几只归巢的鸟儿,为冬日增添了点儿生机。有时,还能见到一只在散步的小狗。
我认为,最妙的还是在大雪之后,信步于楼丛间,听着鞋和积雪合作而成的美妙交响曲,这无疑是件美好的事。
到了冬末春初之时,积雪再也无力抵御烈日的进攻,昔日那不可一世的大风也被镇压了下去,但是他还有东山再起之时:有时,他会携沙尘而来,进行反攻。
这就是冬天,我喜爱冬天!
我喜欢作文3
奶奶养了条小黑狗,我们都叫它“小黑”。
小黑远远地头上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,在灯光的反射下还会变色呢!脖子上长着一圈匀称的白毛,真像带了一串银项链,反衬的那套黑的发亮的“西服”格外显眼。四只小爪子穿着乳白色的“靴子”,威风极了。
小黑可活泼了!从这间房走到那间房,跟着人走来走去,好像一个小卫兵。每天上学时,他总是跟着我走到门口,好像在给我送行。放学回来,小黑蹦蹦跳跳跑到我眼前,轻轻地舔我的手。有时,它爬到我面前直立起来,我不禁抱着它亲亲。
小黑可贪吃了!一顿饭就要吃一块排骨,几根骨头,一杯水喝一碗饭。它先吃口饭,然后舔点水,最后再吃排骨和骨头。吃不完也没事,挖个地洞,把没吃完的放进去,过几天再吃。所以它才长得肥肥的。
小黑十分灵敏!一听到有人开门,它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刷的一下冲到那里:假如是陌生人,它就汪汪大叫;假如是熟人,它就不停地往你身上扑。有时,还会在你衣服上留下一两个可爱的小脚印。
小黑跑的非常快!记得有一次在奶奶家,我正在欣赏几朵红玫瑰,小黑却在我身边飞奔,不时舔舔我的脚,。也许影响到我看花了吧,我拿起一根棍子就朝它追去。小黑也很聪明,赶紧跑了起来。可刚跑了一会儿,我的那双黑皮鞋就从脚上掉了下来,我急忙去拉鞋子。小黑呢已经跑了一圈,见我不去追它,就在我身边慢悠悠的走着。等我发现它,可把我吓了一跳。
小黑啊,小黑,回忆着我们的过去总是那么开心。想着它从刚开始咬着奶瓶的样子到现在蹦蹦跳跳,我也感觉很欣慰。我喜欢你,小黑!
我喜欢作文4
在我二年级生日那天,妈妈送给我一箱礼物——六个可爱的迷糊娃娃。从此,我冷清的生活热闹了起来。我也对她们爱不释手。最可爱的要数花花了。她的头发乌黑油亮,戴着一顶精美的小毡帽。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炯炯有神,像两颗名贵的黑宝石一样闪亮。一只精巧的小鼻子端端正正的嵌在脸中央,可爱的小嘴像一颗红润的樱桃。她的裙子也是黄绿相间的,还有网格。
衬裙也是绿色的。她的手和腿都胖乎乎的,一双黑黑的皮鞋精致小巧,刚好合她的脚。每当我伤心时,捧起她看看,快乐便油然而生。以前睡觉,不抱娃娃我绝不睡。不知为什么,一抱这个娃娃就睡着得特别快,特别香。那天晚上,我又抱着她进入了梦乡。我梦见花花成了真人,陪我出去玩。她追着我,叫道:“姐姐,我跑不动了,等等我啊!”我看了她一眼:“有种你追上我,我任你处罚。”妈妈也被逗笑了……“起床了!”妈妈叫道。
我的梦被打断了,一下子被惊醒。“哎呀,我的迷糊娃娃在哪儿呀?”“你睡觉时用手乱拽她的鞋子,我把她放在床头柜上了。”我听到这番话,才舒了一大口气呢!后来,每天都会有一起“迷糊失踪案”。这迷糊娃娃陪我度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。我那一抽屉的玩具已经尘封了超过两年的时间,我都没翻过。唯独这迷糊娃娃我至今仍然爱不释手!希望她们能陪我一辈子!
我喜欢作文5
开学的日子,我将看到了一个外貌非常五官端正、媚的男生。从此,我喜欢上了他。
他很调皮,其实,他的内心很单纯,也有自己的痛苦和烦恼。同学们都很讨厌他,可我却不这么想。
我很想放声而又坦白地说出:“我喜欢你!”可是,说出来,必然会让同学嘲笑,更糟糕的是,被老师发现。可是我想跟他表白,却久久没有胆子。
时间一天天过去,可我对他的喜欢并没有消除,我问出了他的QQ账号,并加他为好友。我在网上跟他坦白,起初,他总发些呕吐的表情来,我心里可不是滋味;但是,我们当天就互相开始慢慢接纳起来。而且,上学时,总是会给我很多很多的小纸条,我们从此创建了深深厚厚的友谊。我们不敢给同学说,怕找来同学的嘲笑。可是,不知为什么,同学们还是知道了,天天追着我要什么喜糖,我希望,查字典中国的网友们、老师们,不要在网上也跟我要什么喜糖,。
他带我去玩,回家,我开玩笑地对爸妈说:“我的男朋友。”要不是他们问我和谁玩,我才不会说呢。
现在同学和父母都知道,在糟糕一下就老师都知道了。不过幸好,老天有眼,老师不知道。
一天,我和他在网上闲聊的时候,他追问我:“你还喜欢我吗?”我对这种话,哑口无言。但我还是发了个喜欢的话,因为父母不同意,我觉得,我们能够交往都很难。
我调查过了,这并不是谈恋爱,而是小学生一种非常特殊的友谊,请大家不要误解,说我们谈恋爱。
他的名我绝不透露,他的姓,性冯。
我喜欢作文6
物历史人物有很多很多,有的令世人永远铭记,有的却遗臭万年。比如雷锋,他就令世人永远铭记,他的精神值得世人永远学习!
1960年,雷锋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,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。雷锋生活十分简朴。他穿的袜子总是补了又补,他的搪瓷盆和漱口缸已经多处掉瓷也不舍得买新的。雷锋还有个“节约箱”,把平时捡来的破铜烂铁和废旧螺丝等东西放在里边,遇到需要的时候就找出来,不用的废品就拿去卖钱交公。
与对自己“小气”不同,雷锋对别人却十分大方。一次,区里召开大生产动员大会,雷锋正好看到,当即取出存折上攒的200元钱(存折上一共有203元),捐献出来,辽阳遭受了百年不遇的洪水,雷锋把100元钱捐献了出来。雷锋可以捐献出全部积蓄,自己却舍不得和一瓶汽水。
雷锋在日记中写道:“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,有利于国家的人。如果说这是‘傻子’,那我是甘心愿意做这样的‘傻子’。”
1962年8月15日,雷锋在执行运输任务时,不幸殉职。
雷锋牺牲时年仅22岁!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他日记中的话:“人的生命是有限的,可是,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,我愿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。”
雷锋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!我们是新一代的接班人,我们要将雷锋精神体现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,使这一伟大的民族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扬光大。
我喜欢作文7
放学了,我坐在台阶上,看着即将落下的夕阳,心中不觉又想起了以前的小金鱼。(睹景思物,引出下文。)
一次,爸爸在花鸟市场给我买了四条美丽的小金鱼,看着这些可爱的小生命,我满心欢喜,答应爸爸会好好照料它们的。(交待小金鱼的来历。)
此后,我的心思就全放在了小金鱼身上,上午(改成“早上”更恰当)起床的时候与下午放学的时候各喂一次食,而一天则更换一次水。
在四条金鱼中,有两条是金色的,另外,还有一条黑和一条白,我最喜欢那条黑的了。每次喂食时,都是它最霸道(打上双引号更好),把另外的几条金鱼给挤开,吃饱后,才留几粒给他们吃。我看不惯它的行为,便用手指头去碰碰它,这时,它会知趣地游到水底下,不再抢食。(这里可另成一段,因为上面是概括写,是面;下面是具体写,是点。)一次,我抓了一条蚯蚓,在金鱼缸上面左晃右晃,每条鱼都想得到这条肥美的食物,便跳起来抢,却又够不着,正在这时,黑金鱼利用白金鱼的脊背,猛地跳起,把我手中的蚯蚓给抢走了,(只有仔细地观察,才能写出这么具体的句子。)“唉,真是个小机灵鬼啊!”我假装叹气着说 。
每天一放学回家,我就放下书包,迫不及待地奔向金鱼缸,去看我那心爱的小金鱼。小金鱼,是我生活的寄托,可以消除我繁忙学习中的疲劳,我爱我的小金鱼!
我喜欢作文8
我喜欢冬天的雪花,落雪时飘飘洒洒、袅袅挪挪,在碧蓝的天空中闪烁。我喜欢那份晶莹的美丽,那份没有杂质的洁白。
我喜欢在春雨中漫步,撑起透明的小伞走过大街小巷,望着那路边的小草,一丛丛茂密的生长着,贪婪地吮吸着这来自天上的甘露。我喜欢低头看墙根的一块块青苔,在这充满喧嚣的大都会的小巷里,潮湿的绿苔也会给人一种古朴和宁静的感觉。
我喜欢在宁静的夏夜中看皎洁的明月和那一闪一闪的小星星,在农家的小院里坐在一片草丛上,边听蛙鸣,边听老爷爷讲那“嫦娥奔月”的故事。
我喜欢坐在高高的山顶上,俯视那秋收的景象,在那一片忙碌和金黄中,总是让我想到那农民伯伯的喜悦之情。
我也喜欢彩虹,喜欢那色彩绚丽的七色彩虹,红、橙、黄、绿、青、蓝、紫,我总是想:要是能在彩虹桥上走一走,那该有多好啊!在彩虹的相映下,云朵也有了七种颜色,彩虹与云朵相映,组成了一幅奇妙的山水画!
我喜欢画画,喜欢画任何风景,绚丽的彩霞,辽阔的大海,连绵起伏的山川,美丽的大江大河。我也喜欢画肖像,一幅幅肖像占满了洁白无暇的画纸,在我心中,这才是真正的快乐。
我还喜欢黄昏的时刻,喜欢独自站在山坡上,让红红的晚霞映在脸上、水面上和树梢上,仿佛是霞的世界,静静的等待那最后一缕阳光向人们宣告着,昼的结束和夜的到来。
我最喜欢生活,而且深深的喜欢着,喜欢着能在我心里充满着的这么多的喜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