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小学一年级到现在,我的同桌有很多很多,但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三年级时的同桌。他叫郑崛屹,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,高高的鼻梁,一脸书生气,他的学习成绩在我们班里算顶呱呱的。郑崛屹有个“怪”习惯,平常时间很喜欢看书。每次他看书时,就会什么事情也不关注,有时连上课的铃声也听不见,简直到了忘我的界境。有一次下课后,同学们都去吃中饭了,我看见教室里只剩下我们俩个人,于是我便叫他一起去吃中饭,结果连喊了3次他的名字,他仍然低着头在看书。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,他边把我的手移开边说了声“干吗,别烦人”后又去看他的那本书。我说:“都到吃饭的时间了,我们一起去吃饭吧,再说古人云‘人是铁,饭是钢’,身体可是干革命的本钱哪!” 还有一次,我新买了一本书,正在座位上津津有味地看着。郑崛屹不知从什么地方窜了出来,把书从我的手上夺了过去。我当然不会那么轻易地被他拿去,又抢了回来,结果他便死皮赖脸地缠着我,甚至连上课也不放过。于是,我没有办法,只好把书借给他先看。我的同桌就是这样一个爱看书的小伙子,但我觉得跟他做朋友还是挺不错的。名师点评:小作者这篇作文用具体的事例来表现了同桌爱看书的特性:因为看书,竟然让同桌忘记了吃饭,在“我”连喊了3次他的名字后,他依然沉浸在对书的着迷之中;当“我”买了一本新书,同桌一直软磨硬泡,终于把书借到了手中……作文中列举的事例比较典型,把同桌爱看书的特性表现得很到位。小作者在以后的写作中要注意一些细节的问题,既然他是同桌,为什么还要“我走到他身旁”呢? “我说:‘都到吃饭的时间了,我们一起去吃饭吧,再说古人云‘人是铁,饭是钢’,身体可是干革命的本钱哪!’”这句话的说教意味比较浓,感觉不太符合当时的气氛。既然表现的是同桌爱看书的特性,“我”的话简略一些更合适。(学乐中国特聘教师:罗丹娜老师)2009-6-28 8: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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